2015年8月5日 星期三

為什麼要做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?

建築物的安全檢查就好比人的健康檢查,為了掌握建康狀況定期交由專業人員檢查評估做出報告給予管理,建築物的安全檢查亦即住戶(所有權人、使用人),對所使用的建築物,按時請「建築醫師(經政府認可之專業檢查機構或人員)」為建築物體檢、矯正(改善或變更使用),以確保建築物構造與設備的安全,也如同車輛需定期檢驗之道理一樣。而政市政府則居於督導的立場。這一項制度即為「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」的立法涵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