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1月13日 星期六

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申報,需檢附哪些文件?

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申報,需檢附如下文件:
(1)申報書
(2)檢()查報告書
(3)檢查紀錄簡圖
(4)使用執照(無使用執照者,得以合法房屋證明文件替代;
門牌經整編者,應檢附門牌整編證明)
(5)現況照片(能清楚呈現受檢場所各項檢查簽證項目為原則)
(6)專業機構、專業檢查人認可證
(7)檢查機構認可證(執業技師、開業建築師免檢附)
(8)建物權利證明文件(建物登記謄本或所有權狀影本)
(9)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證明文件。
10)電氣技術人員之檢驗報告(避雷設備、緊急供電系統等)。
11)昇降設備使用許可證(須在有效期限內)。
12)改善計畫書(經檢查有不合規定者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