內政部營建署機構核准字號:40C5C00039 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專業機構 電話:04-24070866 服務項目:一、建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二、消防設計檢修會勘簽證...三、改善工程規劃設計施工...四、室內裝修設計規劃簽...五、使照變更規劃設計辦理...六、工廠增建改建七、昇降設備使用許可領證八、建築管理訓練課程
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時,未申領使用執照之合法房屋,
得以「合法房屋證明文件」替代使用執照。
該文件除「合法房屋證明」外,民國60 年12 月22 日前興建完成之建築物,
得依內政部63 年3 月8 日臺內營字第575150 號函第2 項規定
以下列四種文件替代:
(1)房屋謄本、建築執照或建物登記證明
(2)戶口遷入證明
(3)完納稅捐證明
(4)繳納自來水或電費收據。